台灣各大學香港校友會總會第十六屆選舉就職公告
引言
台灣各大學香港校友會總會 第十六屆(2023-2025)會員大會於 2023 年 5 月 31 日落幕,順利決議榮譽會長與榮譽理事長之聘任、會員大會代表之指派,並選出新任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與司庫。
選舉結果
職位 | 當選人 | 所屬校友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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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長 | 陳佳琳 | 香港浸會大學校友會 |
副會長 | 趙家銘 | 香港樹仁大學校友會 |
副會長 | 王振華 | 香港科技大學校友會 |
副會長 | 張詠怡 | 香港理工大學校友會 |
副會長 | 黃健華 | 香港中文大學校友會 |
司庫 | 李惠儀 | 香港教育大學校友會 |
秘書 | 張明俊 | 香港城市大學校友會 |
上述當選人皆已於 2023 年 6 月 1 日就任,任期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 日止。
榮譽會長與榮譽理事長聘任
職位 | 聘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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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譽會長 | 吳明德 |
榮譽理事長 | 劉俊賢 |
特此公告。
文章內容目錄
清寒證明 香港:申請資格、流程與注意事項
清寒證明 香港申請資格
根據香港社會福利署規定,符合以下條件的香港居民方可申請清寒證明:
- 持有香港身份證
- 年滿18歲
- 家庭月收入低於綜援水平(2023年4月起為港幣9,820元)
- 家庭資產低於港幣500,000元
- 在過去三年內未曾領取綜援
清寒證明 香港申請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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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集所需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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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身份證副本
- 過往三個月的薪金單或證明收入的文件
- 過往三個月的水電煤費單據或證明資產的財務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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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址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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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社會福利署分區辦事處親身申請或郵寄申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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遞交申請表和相關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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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妥申請表(SWD 71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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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上述所需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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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待審核:
社署將會審核申請人的資料和提供的文件。審核過程一般需時約一個月。
清寒證明 香港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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